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政策性的住房公积金所发放的委托贷款,是指按时向资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的在职职工,在本市购买、建造自住住房(包括二手住房)时,以其拥有的产权住房为抵押物,并由有担保能力的法人提供保证而向资金管理中心申请的贷款。
信用贷款的基本特征
1、偿还性:存款有存有取,贷款有借有还,且均需支付一定的利息。
2、周转性:任何存贷款都是不断周转的,如果存款存取中断,贷款收放中断,信贷也就中断。
3、融通性:存款存存取取,贷款收收放放,信贷通过存贷过程对社会资金在时间和空间上灵活调剂,在各经济单位间相互融通。
4、效益性:以取得利息收入为目的。
征信是申请个人信用贷款成功的重要因素之一,不仅信用贷,许多贷款产品都要求用户的个人征信达到标准,无不良逾期记录。如果用户有逾期,且当前欠款未还清,这种情况申请借钱可能会被平台质疑经济实力和还款能力,即使申请了,成功的几率也较小。
申请个人小额短期信用贷款的借款人需具备下列条件:
1、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、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(或有效居住证明)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;
2、有正当的职业和稳定的经济收入(月工资性收入需在1000元以上),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;
3、遵纪守法,没有违法行为及不良信用记录;
4、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