专用标志使用
茅台酒(贵州茅台酒)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,可向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“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”的申请,经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,报质检总局核准后予以公告。茅台酒(贵州茅台酒)的法定检测机构由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定。
茅台酒厂区建于赤水河上游,水质好、硬度低、微量元素含量丰富,且无污染。峡谷地带微酸性的紫红色土壤,冬暖夏热、少雨少风、高温高湿的特殊气候,加上千年酿造环境,空气中充满了丰富而独特的芳香。
装茅台酒用的酒瓶,初是用本地生产的缸瓮,从清朝咸丰年间起,改用底小、口小、肚大的陶质坛形酒瓶,有装0.5公斤、1公斤和1.5公斤的型号。后曾一度改为微扁长方形酒瓶。民国四年(1915年)以后,改用圆柱形、体小嘴长的黄色陶质釉瓶。建国后,才改为白色陶瓷瓶和人们见到的乳白色避光玻璃瓶,古色古香,朴实大方。
茅台酒的酒窖建设也颇有讲究。从窖址选地、窖区走向、空间高度,到窖内温湿度控制、透气性能,以及酒瓮的形式、容量、瓮口泥封的技术等,都极为严格。这些都是关系到成品酒的再熟化、香气纯度再提高的关键。酒窖里每天要有人检查,开关透气孔,控制温湿度。